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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產品是以石油或石油某一部分做原料直接生產出來的各種商品的總稱。
石油產品可分為: 石油燃料、 石油溶劑與化工原料、潤滑劑、石蠟、石油瀝青、石油焦等6類。 石油工業一向以生產汽油、煤油和工業鍋爐用的燃料油為主。20世紀20年代至30年代,更先進的煉油技術出現,以法國人荷德利發明的(催化裂化法)較為重要。所謂催化裂化就是利用熱力、壓力和催化劑把重油裂解為較輕油類,主要是汽油。另一種煉油法是聚合法,與裂化法剛好相反:把小分子合成大分子,將提煉所得的較輕氣體聚合成汽油和其他液體。
石油主要組成元素為碳氫元素,還有少量O、N、S、P和微量Cl、I、P、As、Si、Na、K等元素,它們都以化合物的形式存在。石油不是單一化合物,而是由幾百甚至上千種化合物組成的混合物,故蒸餾時餾出物一般都是連續的;主要成分是:A。烴類有機物(烷烴、環烷烴和芳香烴);B。含有相當數量的非烴類有機物-即烴的衍生物,這類化合物的分子中除含有碳氫元素外,還含有氧、硫、氮等,其含量(元素含量)雖然很少,組成化合物的量一般約占石油總量的10%~15%,但它對石油加工和油品質量的影響是不可忽視的,大部分需要在加工過程中脫除,如果將它們進行適當處理,也可生產一些有用的化工產品。C。除含有烴類有機物及其衍生物外,還夾雜有少量的無機物。主要是水、鈉、鈣、鎂的氯化物;硫酸鹽和碳酸鹽以及少量泥污、鐵銹等,它們的危害主要是增加原油的粘度,增加儲運能量的消耗,加速設備的腐蝕和磨損,增進結垢和生焦,影響深度加工催化劑的活性等。因此,原油在運輸前和加工前必須進行物理和化學的處理,以便盡可能脫去這些有害的無機物。根據組分的輕重,石油產品可分為液化石油氣、汽油、煤油、柴油、潤滑油、瀝青等。如:液化氣主要成分為C2~C4(常溫、常壓為氣體),35~200度的餾分為汽油,175~300度的餾分為煤油,200~350度為柴油。石油產品參照ISO/DIS 8681-1985《石油產品及潤滑劑的分類方法和類別的確定》進行分類,類別以該產品主要特征英文名稱的開頭字母表示。如:燃料(F)fuel,溶劑和化工原料(S)Solvent,潤滑劑和有關產品(L)Lubricant。